一、滅火器的檢查和保養
(一)滅火器的檢查:
1、滅火器在每次使用后,必須送到已取得維修許可證的維修單位檢查,更換已損件,重新充裝滅火劑和驅動氣體。
2、滅火器自出廠日期算起達到以下規定期限,雖未經使用,仍必須送維修單位進行水壓試驗檢查合格后方可繼續使用。
(1)、手提式和推車式1211滅火器、手提式和推車式干粉滅火器,以及手提式和推車式二氧化碳滅火器期滿五年,以后每隔二年,必須進行水壓試驗等檢查合格后方可繼續使用。
(2)手提式和推車式機械泡沫滅火器、手提式清水滅火器期滿三年,以后每隔二年,必須進行水壓試驗檢查。
(3)手提式和推車式化學泡沫滅火器、手提式酸堿滅火器期滿二年,以后每隔一年,必須進行水壓試驗檢查。
(二)滅火器的維護保養時間及次數:
崗位配備的滅火器材檢查、維護及保養次數統一定為每季度一次,每年檢查、維護及保養四次;滅火器材的檢查、維護及保養要指定專人負責,并有檢查、維護及保養記錄。